黎智英 vs Charles Foster Kane(我又寫《大國民》
讀中大講師譚蕙芸文章,以黎智英對比《大國民》主角Charles Foster Kane,一讀就覺得跟我認知不同。因為《大國民》是我的電影啟蒙,它的資料看了千百遍,所以作出以下分享。我可不想成為那種天天在檢查別人寫錯字、寫錯資料的悶蛋,譚及其讀者請別介意。
01
譚寫到:「Kane自小窮困,被富翁收為養子後,收購一份紐約報紙,以大膽的手法做新聞」不不不,Kane父母擁有一個礦場,有天他們發現此地有大量黃金,維基:1871年,在Kane母親Mary Kane的一個礦場,發現大量黃金(In 1871, gold was discovered through a mining deed belonging to Kane’s mother, Mary Kane.)在電影中一開始Kane就死去,旁白講述他的一生:一個經營五十年的王國,川流不息,地球上第三最富有的金礦(An empire through which for fifty years flowed, in an unending stream, the wealth of the earth’s third richest gold mine… )
02
Kane被接到芝加哥生活時,只有五歲,由監護人照顧過着富裕生活。離開家鄉那年,母親找監護人Thatcher訂下遺囑,他兩夫婦每年只提取五千美元作生活費,其他所有財產由Thatcher打理,直至Kane 25歲,可以接管所有資產。
為甚麼母親要把他送走?從Thatcher來接他那一幕可見,這頭家事無大小,由母親Mary決定,他父親只能在旁插句咀,完全沒有地位。Mary認為兒子在鄉郊長大,在這個無能父親身邊成長並不健康,她一定要把他送到大城市,因為要營運礦場,自己必須留下。
Kane的童年並不困苦,他根本沒有童年。《大國民》的橋段是記者一直在尋找他Last Word遺言(Rosebud玫瑰花蕾)的意義,這是不是他的一個情人?還是甚麼?最後一幕,報業大亨駕崩了,大宅中放滿他的收藏,逐樣點算,不值錢的直接給放入火爐中燒了──此時鏡頭橫過刻意擺放得像紐約城的雜物之中,停在火爐上面,工人不斷把雜物丟進火中,突然一個雪橇丟了進去,燃點起來,上面正寫着Rosebud(玫瑰花蕾),這正是他五歲時在雪中玩耍,被母親安排到芝加哥生活那個雪橇。
Rosebud(玫塊花蕾)就是他的童年。Kane的悲劇一生,就由失去童年開始。